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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15日 16:57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李平平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高校专业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起,云南省将每年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并建立和完善基于专业综合评价的资源和经费配置导向机制,通过发挥“生均经费差别化投入机制”“学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招生计划竞争激励机制”“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四大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扶优扶强、扶需扶特、淘汰落后。

为做好学校的专业规划和建设工作,现需各学院配合同步完成《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和《学院拟新增专业规划表(2020-2024)》(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要结合2018年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全面梳理现有本科专业,根据专业办学目标定位,综合研判,统筹规划,重点建设,淘汰落后。

(一)重点建设专业

对符合经济社会和地方产业需求,综合评价结果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专业,要通过规划和重点建设,深化学分制改革,使专业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对综合评价结果尚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专业,要努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撤销专业

对综合评价结果不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不适应经济社会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就业难、特色不鲜明的专业,坚决停办或撤销。

(三)规划申报专业

对规划申报专业,要坚持突出需求导向、标准导向和特色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组织申报。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规划和建设工作,要将其作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结合学校目标定位,集中人力、物力,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优势特色专业。要围绕专业建设目标,梳理和打造专业核心课程,建立课程准入、认定和退出机制,提高课程质量水平。

三、请各学院根据2018年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可向教务处杨宏昌老师查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2019年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以及未来专业规划和建设需要,认真研究《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和《学院拟新增专业规划表(2020-2024)》内涵,完成表格的填写。

四、各学院加盖公章的《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和《学院拟新增专业规划表(2020-2024)》请于2020420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交回教务处杨宏昌老师处,电子版发至yhc@cxtc.edu.cn

 附件1: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表(2020-2024).xls 

 附件2:学院拟新增专业规划表(2020-2024).xls 附件3:“四大机制”简述.docx

教务处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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