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有在校生的55个本科专业。
二、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由课程、团队、教材、测试、就业5个常规要素和1个特色要素组成,指标说明见《云南省2019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及支撑材料》(附件4)。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2019年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学校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由罗明东董事长任组长,施红星副董事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中心主任钱波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杨宏昌担任集团联络员。
钱波联系电话:3116721,电子邮箱:q.b@cxtc.edu.cn
杨宏昌联系电话:3124584,电子邮箱:yhc@cxtc.edu.cn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开展专业自评
主要工作:各学院对照《云南省2019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及支撑材料》(附件4),认真梳理专业办学现状,总结特色亮点,准备支撑材料;根据专业办学现状,参照省内同一专业办学情况,初步确定专业省内排序和等级。
责任人:二级学院经理、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
二级学院经理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各专业评价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对专业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准确、客观、规范,充分展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每个专业需要提供35个项目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分为表格和文字描述两大类,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涉及全校性指标的表格由教务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统一提供,反映专业发展的表格由各学院分专业统计。工作重点应放在综述性文字的描述上,需要提供案例证明指标 “是否达成”,和上一年相比有什么改进。
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负责专业自评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各学院经理开展专业办学特色质询答辩。
2、在线提交材料
主要工作:评价支撑材料经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联络员通过“云南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管理平台”,以参评专业为单位在线提交。
责任人:学校联络员、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
集团联络员负责登录“云南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管理平台”,熟悉平台功能,确保评价信息数据按时、顺利上传提交。
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支撑材料的审核、填报。
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负责审定各专业上传的评价信息数据,确保支撑材料真实客观。
3、迎接专家评价
主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提交相关专业信息,迎接省教育评估院专家组进校实地核查。
责任人:二级学院经理、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
二级学院经理负责本学院各专业评价补充材料的收集、审核,做好迎接省教育评估院专家组进校实地核查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负责向评价专家提供补充材料,根据需要制订专家组进校实地核查实施方案,落实实地核查相关事宜。
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负责统筹协调专家组进校实地核查。
(二)时间安排
1. 4月15日前:学校联络员完成云南教育云实名认证,开通云南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管理平台。
2. 4月16日前,各学院指定1名负责人,将名单传到杨宏昌邮箱。
3. 4月19日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成全校教师基本信息的审核、填报。
4. 4月21日前: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形成专业综合评价信息数据,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传到杨宏昌邮箱。
5. 4月22-27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信息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合格后上传到云南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管理平台,并提交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审定。
6. 4月28-29日:主管教学的副董事长对信息数据进行审定。
7. 4月30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成《云南省2019年高校本科参评专业自评汇总表》,董事长签署《学校承诺书》,将纸质材料以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8、专家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专业综合评价的结果将与招生计划分配、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学费收费、学分收费等政策制度挂钩,事关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全校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提高各专业的省内排名和等级。
(二)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讲大局、讲政治,按时上传信息数据,规范支撑材料。
(三)为了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学院专业综合评价指定负责人加入2019年专业综合评价QQ群(群号:709139688)参加研讨交流。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