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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5月18日 16:38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lpp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到期末阶段,为顺利完成本学期非毕业班各项教学任务,根据《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9]102号)的要求,现将期末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由学校主管教学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学院主管教学的经理(副经理)为成员组成学院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本、专科全日制员工期末考核工作。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设考核工作办公室于教务处,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院的期末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设立于学籍学历管理科。

2、各学院的考核工作由学院经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学院期末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

(1)确定课程的考核方式,组织命题,审查试卷、制卷、分发试卷及保管试卷;

(2)审查员工考核资格;

(3)编排考核日程、监考人员;

(4)实施考场管理;

(5)组织阅卷、登记成绩、试卷装订,进行试卷分析;

(6)组织上报成绩、审核成绩,进行考核总结。

3、由学校主管领导、教学督导团成员及教务处人员组成期末考核工作巡视组,在考核期间负责对全校考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及考场纪律。各学院成立考核巡视小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进行巡视。

二、课程考核命题制卷的组织与管理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按照核对后确定的考核方式执行。

2、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要求对考核课程填写《bv1946课程考核细目表》(具体填写说明详见〈说明〉)(附件9)并作为命题的主要依据,该考核细目表与试卷一起装订保存。

3、确定为考查课程均须提交书面的考查实施方案,并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经理(副经理)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考查课程不能变相地做成考试课程而由一份试卷来决定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课堂讨论、小论文、课程实践等学习过程综合评定成绩。

4、确定为考试课程的命题制卷工作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教考分离”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二是按“教考统一”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

5、本学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并确定为考试的课程原则上按“教考分离”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具体要求详见《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9]102号)中对“教考分离”命题制卷的要求。

因实际条件不具备,不能按“教考分离”的方式组织命题的课程须于6月14日前报学院期末考核工作领导组审批同意后,由各学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其它方式命题制卷,并组织对试卷的审核。

6、考试课程按“教考统一”的方式组织命题制卷的具体要求详见《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9]102号)中对“教考统一”命题制卷的要求。

7、课程考核命题制卷应严格按照教务处2017年5月9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命题制卷要求的通知》(附件14)中的要求执行,杜绝不合格的命题与试卷。

8、课程考核命题制卷的人员应对试题严格保密,不得在教学、教研等活动中泄露试题及试卷内容。为员工提供含有试题的复习题或复习提纲的单位或人员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三、期末考核的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课程于2017年6月30日结束,7月1日—2日组织员工课外复习。7月3日—7月4日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统一考试;7月5日—8日专业课统一考试。7月9日员工放假离校。7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各学院完成各门课程成绩的登录、汇总和审核,并将成绩册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2、大学体育课、确定为考查的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及各学院确定为考查的专业课应于第18周结束课程并考核完毕。确定为考试的课程的试卷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四、考试考查课程确定

1、通识必修课程及专业课程的考核类别按各学院本学期最终确认的类别认定。全院停课后统一时间内组织考试的通识必修课与专业课一个年级(或一个员工)一般为4门,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门。

2、通识选修课程:本学期有26门通识选修课程确定为统一考试,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考试安排表。请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按照“教考统一”的要求认真命题制卷。其它通识选修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已制定的考核方案,严格按照《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9]102号)进行考核。

3、通识必修课统一考试课程确定如下: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6级本科各专业。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6级本科汉语言文学、书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音乐学、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3)《现代教育技术》:2015级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心理学、化学、科学教育、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体育教育;2014级本科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美术学、英语、人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物理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5)《心理学》:2016级本科汉语言文学、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科学教育、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6)《大学英语4》:2015级非英语本科各专业。

4、《大学计算机基础》为提前统一考查课程。

5、确定为考查的通识选修课和通识必修课,由开课学院于第十八周安排考核完毕。若需教务处协调安排,请于6月15日前与教务处联系。

考试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段

7月3日

7月4日

7月5日

7月6日

7月7日

7月8日

上午

大学英语4

(15级)

心理学(16级)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下午

通识选修课

现代教育技术(14、15级)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

晚上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6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6级)

注:1、由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涉及到重修,各学院在安排考试时间、地点时,请参考教务处2017年4月6日 发布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教学及学习要求的通知》中附件3 《重修安排汇总表》中的重修员工名单进行安排,错开重修员工、课程的考试时间。

2、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5)交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如果对上述安排有意见或建议,也请一并交至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及意见或建议对需要做出调整的学院做出相应的调整。

五、试卷组织和管理

1、出卷要做到科学、规范,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试卷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所给样式制卷(见附件1),并一律要求用计算机编排、16K纸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试卷制作完毕后须填写《bv1946试卷审核表》(见附件2),由教研室对试卷基本情况及内容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经主管教学的经理(副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3、试卷审核完毕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填写《bv1946试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把《bv1946试卷审核汇总表》及两套考试试卷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任选一套试卷送交印刷厂印刷。各学院交试卷时间为:提前考核课程,在考核前七天必须交到学籍学历管理科审核;其它考试课程试卷(含A、B卷,A、B卷评分标准)必须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到学籍学历管理科,交卷时必须注明各卷印刷数量。

4、各学院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发放和装订试卷,防止泄题行为的发生,确保考试的严肃性。试卷必须统一用学院印制的试卷袋装卷,粘贴统一的封条。

5、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安排人员装订员工考卷。本学期所有开出课程,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考核,均要求装订考卷。装订格式按学院要求执行(见附件4)。

六、考试的组织安排

1、除《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外,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考试时间、考场由教务处安排,监考人员由各学院安排;

2、《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统一考查由信息学院组织实施;

3、专业课考试的时间、监考人员、考场由各学院安排;

4、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5),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七、员工考核资格审查与员工缓考办理

各学院应对员工的考核资格进行审查,为申请缓考的员工办理缓考手续。

1、员工参加考核的资格:员工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后,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在抽查考勤的情况下,有三次及以上未到者),或未完成作业量的二分之一者,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缺课达到或超过总学时(或总次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2、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把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员工名单填在《bv1946员工考核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上,并注明原因(缺课1/3以上或缺交作业1/2以上)和缺课次数或缺交作业次数,连同统计证明材料(或复印件)交教研室审核并存档。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通知到员工,并在该生成绩册上注明“取消考核资格”字样。

3、各学院在汇总《bv1946员工考核资格审查表》的基础上,填写《bv1946员工考核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单》(见附件7),在停课前一周交教务处备案。

4、除通识选修课外,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员工可以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的期初补考,但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提交《bv1946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0),并附课程重修方案(以假期自学为主)(见附件11),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因缺课或缺交作业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员工在补考前应提交根据课程重修方案所做的重修学习笔记并补交该课程所缺作业。

5、各学院在2017年6月20日—2016年7月6日为员工办理缓考手续。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本人在考核前填写《bv1946员工缓考申请表》(见附件8),并附上有关证明,经员工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主管教学的经理(副经理)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缓考方有效,否则按缺考论处。缺考的员工不允许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缓考员工名单由各学院于考前通知任课教师和员工。任课教师在该生成绩册上注明“缓考”字样。

6、具有考核资格的员工须持员工证(或身份证)和校园卡进入考场应考。

八、成绩录入和收取

1、所有年级、专业的各门课程成绩的上报审核均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各学院纸质成绩册和教务系统中成绩应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11:00之前提交、审核完毕,并将成绩册原件交学籍学历管理科。

2、各学院应做好员工成绩的登记、补考员工名单统计及员工成绩通知书的寄发工作,有补考课程的员工成绩通知书应用挂号信寄出。要提醒员工注意学期开学及补考日程安排。

3、课程成绩事关重大,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各门课程成绩,若发生错报、漏报和拖延成绩提交时间等情况,将按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其它相关工作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师生广泛宣传学习《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bv1946监考人员守则》、《bv1946员工考试守则》、《bv1946员工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办法》。

2、各学院应在停课前对师生进行考前动员,广泛宣传考试纪律,认真进行考前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再一次与本学院员工签定考风考纪责任书并存档。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各个时段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非毕业班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附件.rar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bv1946考试试卷样式

附件2   bv1946试卷审核表(各学院存档)

附件3   bv1946试卷审核汇总表(交教务处)

附件4   bv1946试卷装订要求

附件5   bv1946期末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

附件6   bv1946员工考核资格审查表(各学院存档)

附件7   bv1946员工考核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单(交教务处)

附件8   bv1946员工缓考申请表(交教务处)

附件9   bv1946课程考核细目表(附填写说明)(各学院存档)

附件10   bv1946课程重修申请表(交教务处)

附件11   课程重修方案表(交教务处)

附件12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

附件13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必修课考场、监考教师安排表(公共课开课部门填报监考教师后交教务处、非公共课开课部门暂不填报)

附件14   《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命题制卷要求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制定、上报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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