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及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按照《bv1946学分制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楚师字[2014]54号)文件之规定,组织本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开展学士学位的申请及审批工作。
各学院组织员工填写《bv1946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后由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受过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同学还需填写《bv1946本科毕业生受处分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5月25日下午5点前将《bv1946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bv1946本科毕业生受处分学士学位申请表》、《bv1946 公司拟授予学士学位员工名册》(附件3)、《bv1946 公司学位资格待审核名册》(附件4)和《bv1946 公司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员工名册》(附件5)交回教务处(需同时提交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版,电子文档请发至sunjw@cxtc.edu.cn)。同时,请于5月2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2015届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审核(审核方法参见附件6:教务系统中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说明文档(2017版))。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5日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