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司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属我省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出版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工具书、译著、古籍整理、教材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非文艺创作类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等),均可以申报评奖。以外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译文本。以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和电子报纸形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提供相关部门资质证明。
(二)应用研究成果,确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级以上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方可申报评奖。
(三)由我省作者同省外作者合作,并以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的优秀研究成果,可参加评奖;如若获奖只向我省人员授奖。
(四)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已获第十九次、第二十次评奖二等奖以上者(联名成果限第一作者);
6.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评奖(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评奖)。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5月15日起至6月12日止。
(二)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三)申报范围: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四)申报方式: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和《申报者信息表》。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5.研究报告类,须提交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市(厅)级以上部门出具的采用该成果的书面证明。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请有意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仔细阅读《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和《云南省第二十一次(2017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申报。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3120382(内线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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