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现对2018级(含2020级专升本)员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指导教师申报题目及审核
1.各学院成立以教学副经理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每位指导教师至少申报10个参考题目的要求,组织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参考选题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点,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为了保证选题质量,指导教师要不断更新题目,选题每学年的更新率应≥50%,所选题目不能与前三届员工实际所选题目重复,选题申报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
3.2022年3月7日-3月20日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题目申报和审核。
二、组织员工选题和下达任务书
1.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经过员工提出,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几个人同做一个课题,但该课题应划分为若干子课题,每个员工必须独立完成自己承担的子课题任务,分工明确,独立撰写论文(设计)。
2.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员工人数以5人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人。
3.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组织员工通过教务系统选题,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下达。
三、组织员工开题
1.员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bv194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在报告会上说明选题的动因、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以及完成的条件。
2.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若干指导教师小组,组织开题报告会,对员工进行集中开题指导并签署意见,员工根据指导教师小组开题指导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3.2022年4月1日之前,所有专业毕业生完成开题报告。
四、开展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论文(设计)任务书、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教师指导中期报告等内容。
2. 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五、指导员工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建议停课三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及答辩工作。
2.2022年4月中旬停课一周,用于集中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进程中的关键和难点问题;
2022年5月中下旬停课两周,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完善、答辩材料准备及答辩工作。
六、组织员工检测论文(设计)
1.各学院应加强学术规范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认真组织员工开展诚信教育。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查论文(设计)内容,杜绝实验数据、结论的弄虚作假和论文的大量抄袭。
2.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检测工作另行安排。
七、组织员工答辩及评定成绩
1.各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5-7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最终审定论文(设计)成绩、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方向或论文(设计)类别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的答辩工作,成员3-5人,并确定一名主持人。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对员工论文(设计)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通过者,才有资格参加答辩。
3.答辩过程包括员工陈述、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员工回答、主持人点评四个环节,时间30分钟。员工陈述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员工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实验数据和计算结果的可靠性、论述是否严谨和符合逻辑,同时也要考核员工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答辩时,所提问的问题主要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答辩记录中必须详细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全过程具体内容,按实填写答辩日期。“答辩小组意见”一栏,必须给出具体的答辩意见和评定论文(设计)成绩,要对员工论文(设计)和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明确答辩结论,而不能只简单地写“通过”。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合议,确定评判结果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答辩不及格的员工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后重新参加答辩。
4.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至少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答辩成绩合成,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5.2022年5月31日前,所有专业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2022年6月5日前,所有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质量分析报告、答辩评审表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
八、开展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对优秀等级的论文(设计)中再次组织答辩,推选出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并填报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2022年6月5日前,各学院报送校级优秀论文(设计)材料。
九、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价
1.各学院对2018级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整体评价,特别是对毕业论文(设计)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以利进一步改进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2022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报送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材料。
十、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将每年一次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覆盖全部本科专业。
2.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专业建设工作及早谋划和安排,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管理,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监督,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3.教务处将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新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所涉及的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成绩评定表、答辩评审表等文件以及教务系统设置进行修订,从2018级开始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刘守存老师联系,电话3125841。
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