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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2016年12月26日 00:50 教学办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lpp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严肃考风考纪的责任意识

考风建设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确保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到考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成立以学院(部)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

二、加强对员工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员工的诚信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力度。

辅导员、班主任应通过主题班会、诚信考试倡议、诚信考试承诺签名、考试作弊反面典型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员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课程学习上来。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关于印发<bv1946员工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师字〔2010〕129 号)(详见附件1)等相关文件,让员工充分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守考纪、诚信做人的自觉性。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精心组织期末教学,加强对员工课程复习的指导,严守试题保密纪律,利用课堂教学加强对员工考纪考风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纪律教育

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bv1946关于印发<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师字〔2009〕102 号)(详见附件2)等相关文件,提高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肃监考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杜绝监考时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擅离职守、高声谈笑、看书看报等行为。各学院(部)应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及各学院(部)应组织考试巡视小组负责对考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

四、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对由于监考失职导致教学事故的,坚决予以处理。

请各学院(部)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时(2017年1月15日前)将开展考纪考风教育情况、考试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总结报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关于印发<bv1946员工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bv1946关于印发<bv1946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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