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申报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项目内容
1.重点资助省内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及创新团队与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以下简称“人文社科项目”)。
2.项目应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注重研究的创新性、应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社会效益。
3.项目应根据《202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者可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研究重点开展研究,根据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修改。
4.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半。
二、申报要求
1.合作方应具有云南方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研究能力,双方具有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特别注重开展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提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效果。
2.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合作双方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项目设计、研究人员组成合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有前期的研究铺垫以保证能够按期结项,参与研究的人员须知情并亲笔签名。
3.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人文社科项目,且不能在本年他人申报和往年他人未结题的项目中担任研究成员。往年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和研究成员,从被终止项目的次年开始5年不得申报本项目;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和研究成员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如获得立项,经费在开题后可使用30%,中期检查通过后使用30%,达到研究目标,成果被采纳后使用40%。若项目到期不能按时结题将按研究进度收回相应比例的经费。
5.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研究课题请勿申报本项目。项目申请材料经形式和资格审查后,由省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申报事项
1.请各教研室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附件3)、《202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9份报送科研办306室,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xzkjc@cxtc.edu.cn。
2.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加强对已有各类项目的过程跟踪管理。
3.凡需变更调整的项目由我司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凡因项目撤销、终止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一律上缴省级财政,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179号)办理。
4.联系人:朱楠老师,科研办306室
附件:1. 202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2.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格式)
4. 2022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办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