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委宣传部、楚雄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楚雄州第十届(2014—2015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司组织此次评奖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州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方向,突出在全面推进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成果,突出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优秀成果,突出基础理论研究中具有创新价值的优秀成果,突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楚雄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建设等领域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评奖申报范围
(一)从2014 年1 月1 日起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凡属我州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译著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非文艺创作类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均可申报评奖。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刊物或内部出版物刊发的论文和著作,均可参加申报评奖。外文发表的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文译本。
(二)应用对策性成果,应该是确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鉴定验收报告和州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方可申报评奖。 (三)由我州作者与州外作者合作,并以我州作者为主(主编、副主编或第一、第二作者)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参加评奖,但只向我州作者授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评奖不得申报参评: 1.纳入国家、省级出版项目的再版成果; 2.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 3.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 5.论文集不能作为个人著作申报评奖(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作为个人论文申报评奖)。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 1.调查报告、研究性课题参加论文类申报评审。若属于国家级研究课题,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且字数超过5万字以上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2.符合评奖条件已获其他奖励的成果(已获省、部级奖励的除外),可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材料后(每份成果一份),作为成果评分加分依据。 3.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个人成果,以两项为限。联名成果,申报时必须征得所有联名人同意后再作申报,以避免纠纷。申报时申报人按联名作者顺序排列,申报数量以两项为限(包括个人申报的一项成果在内)。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数量不限。 (二)申报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楚雄州第十届(2014~2015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将申报表二份(一份纸质表,一份为电子版,纸质申报表单列,不得同成果装订在一起。报送电子版邮箱为:xzkjc@cxtc.edu.cn)以及成果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报送各部门科研秘书。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申报费。 2.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请各部门科研秘书填好本部门《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清单》,于2017年8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由学校统一推荐上报。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3120382(内线6382)。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7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