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8年4月17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根据研究实际需要,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组成课题组申报项目。 2、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综合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以下达正式立项通知时间为准。项目立项后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研究并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结项的、未按规定申请延长研究期限而逾期未结的项目,一律作终止研究处理,课题负责人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研究过程中或研究成果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经费全部按原渠道退回,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4月17日前的可以申请);(3)2014~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研究、2012~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的省社科规划项目。(4)申请人同时申请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获得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将不再立项;(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需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需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复核。(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8)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4、立项项目成果或未曾获得立项的自主研究成果被《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1篇以上,或以其他渠道报送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1篇以上的第一作者,只要符合不以重复选题申报、无同级别及以上在研项目和逾期项目、无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等相关条件规定的,作为负责人申请本年度项目可直接立项或优先立项。但成果采用或领导批示、部门采纳情况须在《申请书》中加以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得到认定。 5、资助经费申请需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6、申请人要认真研究《课题指南》,准确把握立项导向,结合个人的研究专长积极申报。要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并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一致。 三、申报程序 1、2017年度省哲社规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http://kyglpt.ynpopss.gov.cn,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为准。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系统下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请申请人于5月4日(星期四)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草拟上。 2、纸质材料于5月5日(星期五)前报送到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经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均要求用A3纸双面印制,请申请人用资料袋装好,并把申请书封面加印一份粘贴在资料袋上;同时要求报送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伦、钟卫联系,电话:3010220、3100683。 此通知 bv1946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