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司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含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与人没有职称和年龄的限制; 4、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5、申请者无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6、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7、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请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查看相关申报信息,并下载2017年新版本申请书(以前版本无效)按要求填报。 3、《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姓名等有关信息,各申报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 5、申请人于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初审,待审核通过后上传到项目申报系统中。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于3月3日(星期五)前将与网上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3010220。电子邮箱:xzkjc@cxtc.edu.cn。 此通知 bv1946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