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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4日 10:29 李正周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李正周
科技处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年9月13日

各学院(部、处):

根据我司《2016年科研工作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设以下七个类别:

1、校级学术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资助新入选的校级学术带头人申报的项目,申报方式和资助额度另行通知;

2、国家级项目孵化校级立项资助课题:资助当年申报国家级项目且获国家级项目评议专家同意资助票过半的未立项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项;

3、学术骨干培养资助项目:资助学校新引进的博士和新近获得博士学位教师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项;

4、学术后备人才资助项目:资助学校新录用的硕士、近期新获得硕士学位或从国外留学归国的教师所申报的科研课题,资助额度为6000/项;

5、校地校企合作专项项目:用于资助技术研发应用或对策研究项目,应直接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最多两年,资助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彝族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专项项目:用于资助围绕彝族历史研究、彝族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彝族社会变迁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研究选题,资助额度为6000/项;

7、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开发研究专项项目:用于资助基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进行的应用系统研发以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档和数据的科研课题,按《bv1946数字化校园信息系统开发研究专项项目选题指南》(后续发布)或与委托院部之协议申报,资助经费由项目委托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审定安排。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研发内容具体适当,研究目标、合作对象及应用范围明确,项目基础扎实,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2、项目负责人为我司在编在职人员,每位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

3、申请校地校企合作专项项目的应明确校外合作单位并由对方签字盖章。

4、由于校级科研项目主要用以扶持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孵化高级别项目、培育学科特色、提高学科学术水平提供平台,除专项项目外,凡承担过同类校级项目者不得申报;已获各级各类立项的在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部门受理申报时间:930日前,请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好申请书(一份)交各院(部)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2、科技处受理申报时间:1010日之前,由各部门科研秘书在此时段内把本部门推荐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当场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书填报规范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予受理;

3、相关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填报要求》请从学校校园网查询或下载。

四、其他事项

1、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成果出版、发表时须署名或备注“bv1946校级科研项目”字样,并将原件交由科技处登记、归档。

2、校级科研项目的实施及管理按照《bv1946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各院(部、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伦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bv1946科技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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